公安部:严禁电动车在建筑住宅区内走道楼梯间停放充电

焦点黄山 2018-01-11 08: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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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就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公安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出《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就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提出要求。

通告说,近年来,在建筑内或住宅小区楼院、走道、楼梯间等处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北京市大兴区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浙江省玉环市一群租房发生火灾造成11人死亡的事故,都是住户在走道、楼梯间为电动车充电造成故障而引发的火灾,教训十分惨痛,应引以为戒。

通告指出,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消防法》和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通告还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检查巡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等提出了要求。

(来源:黄山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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