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积金新政解读,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可投诉举报!

焦点黄山 2018-01-29 16: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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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对近期实施的公积金新政进行解读。

导语:2017年12月底,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2018年1月26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对近期实施的公积金新政进行解读。

1、对拒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说不

2017年以来,黄山市多家开发商将购房客户分为多个梯度,甚至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存在歧视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汪正如说,根据住建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销售行为管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同时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一旦遇到类似情况,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

2、暂停“商转公”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1月1日起,黄山市暂停办理“商转公”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据介绍,之所以暂停,主要是根据我市目前公积金运行情况而定的。截至2017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达10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108.78亿元,归集余额达37亿元。2017年全市缴存公积金13.15亿元,而全市提取公积金12.39亿元,占当年归集额的94.25%。简言之,100元现金,有94元用于公积金提取,而还有很多刚需购房人群需要购房却难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黄山市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已经达到96%,根据《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个贷率超过95%就已经达到三级预警,需要对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因此为应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保障我市当期购买基本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及时获得住房公积金支持的分类调控措施,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研究决定,暂停办理“商转公”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励支持非公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7年12月,黄山市政府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非私营组织要率先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黄山市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都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但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有部分没有建立。此外,小微企业和非公企业建立面较低,是目前扩面工作的重点。尤其要对城镇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城镇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政策引导,鼓励并支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汪正如说,从2016年5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不得超过12%。此外,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是一个弹性区间,缴存比例在5%-12%都可以,缴存基数也是根据所在企业职工工资而定。按照住建部统一要求,在扩面过程中,还有一个缓缴政策,确实存在资金压力的企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进行缓缴,这样不仅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还可以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

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2017年我市新增公积金建制单位285个,新增缴存职工8687人。

(来源:黄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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