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付首付运行首月显成效,缴存人为政策点赞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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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市公积金中心和市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购买黄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预售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运行首月,共惠及9名缴存职工5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金额共计128.69万元,户均减轻了近15万元的首付款资金压力。该举措获得了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的一致好评。
营业部
“没想到,现在能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当作购房首付款使用,这个新政策让我实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和贷款受理同步办理,而且提完首付款还没有影响我的贷款额度。真是太方便了,为公积金中心的新政策点赞。”9月19日,市民程先生和朱女士到市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忍不住激动地说。陪同办理的开发企业置业顾问也不禁称赞:“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真是给我们开发企业助了一臂之力。”
徽州区管理部
“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的新政策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购房首付款,不用向亲戚朋友借钱周转了,真是切实为我们这些买房人减轻了首付压力。”9月22日,汪先生在徽州区管理部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时激动地说。
黟县管理部
“方便又快捷,为我们购房人减轻了不少压力!”9月22日,杨先生与胡女士携带相关材料到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成功办理了该项业务。事后杨先生对公积金窗口的服务态度及办事效率连连称赞,并表示“现在的政策是越来越便民,相比之前地政策,我提前了差不多一个月取到了我的住房公积金,真的太便民了!”。
文章来源: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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