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公布!

焦点黄山 2022-06-07 0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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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歙县住建局、歙县财政局联合发布《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政办〔2022〕1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流程,便于操作,歙县住建局、歙县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歙县财政局

2022年5月30日

《歙县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操作细则》

为促进歙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刚性、改善性购房和非住宅去库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助企纾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措施》(黄政办〔2022〕18号)和市住建局《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决定对在歙县购买商品房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为方便购房人申请办理,现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一、购房补贴发放对象

购房补贴发放对象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此期间在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其中是现房的,按规定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对象;是期房的,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并备案,开具销售正式发票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购房对象。

二、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

1.住宅类新建商品房。按应计契税购房总价1%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2.非住宅类新建商品房。按应计契税购房总价2%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3.购买杂物间及车库等辅助性用房的购房对象、免征契税部分的购房对象不享受购房补贴。

三、购房补贴的申请受理

1.购房补贴申请。购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地点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内房管中心20号窗口。受理时间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到2025年1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购房补贴申请材料。个人购房申请人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缴纳申请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委托书;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受托代为申请。法定监护人应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购房人没有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可提供法定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购房人为单位的,需向窗口工作人员提供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缴纳申请表、契税完税凭证、营业执照、具体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另提供一份盖章确认的本单位银行账号。

3.购房补贴申请流程。申请受理购房补贴,由县房管中心审核后,备齐相关材料,在每月末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审核下达购房补贴预算指标至县房管中心,由县房管中心打卡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

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此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期房但未缴纳契税的,由县房管中心在2023年1月31日前,将销售网签备案数据汇总报县财政局备案。

咨询电话:县房管中心 6527729 县财政局 651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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