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2021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转学实施方案公布,含学区划分

焦点黄山 2021-06-24 09: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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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转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7号)精神,结合休宁县城区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为做好2021年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转学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7号)精神,结合休宁县城区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学区划分

海阳一小:城区内松萝路-齐云大道-柏树路-率水路-县前河路-万宁街-万秀巷-文昌巷-厚田里路-横江路-下汶溪桥以西齐宁、萝宁、横江三个社区和南北街村辖区;海阳镇川湖、万全、石人、盐铺、新塘、瑯斯行政村和秀阳行政村汶溪上、汶溪下、外村、联合村、寺干、研店6个村民组辖区。

海阳二小:城区内松萝路-齐云大道-柏树路-率水路-县前河路-万宁街-万秀巷-文昌巷-厚田里路-横江路-下汶溪桥以东万宁、萝宁、横江三个社区和南北街村辖区;万安镇车田、轮车行政村辖区。

海阳三小:海阳镇川湖、石人行政村辖区。

海阳中学(初中部):城区内松萝路-齐云大道-柏树路-率水路-县前河路-万宁街-万秀巷-文昌巷-厚田里路-横江路-下汶溪桥以西齐宁、萝宁、横江社区和南北街村辖区;海阳镇川湖、万全、石人、盐铺、新塘、瑯斯行政村辖区;流口镇、齐云山镇、渭桥乡辖区。

海阳二中:城区内松萝路-齐云大道-柏树路-率水路-县前河路-万宁街-万秀巷-文昌巷-厚田里路-横江路-下汶溪桥以东万宁、萝宁、横江社区和南北街村辖区;海阳镇汪金桥、秀阳、钗坑、首村行政村;万安镇车田、轮车行政村和立新、上水南、流塘村民组辖区。

二、起始年级入学要求

(一)小学一年级

1.入学条件及提供材料

入学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户籍或房产在城区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对象。具体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要求如下:

(1)户籍(不含挂靠户籍)在城区各学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对象,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内有住房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如已经购房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核准的《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及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3)驻休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4)在城区举办企业的法人代表适龄子女,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城区范围内经商人员(至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适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6)黄山市内区县进城务工人员(至2021年6月30日满三个月)随迁适龄子女,提供企业务工合同、县人社局征缴中心出具的企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有2021年5、6月份征缴记录)、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7)市外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务工合同或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2.预报名安排

(1)符合以上1、2、3项入学条件的适龄对象,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17、18、19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办理预报名登记,原则上安排到预报名学校就学。

(2)符合以上4、5、6、7项入学条件的适龄对象,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20-21日,到休宁徽匠学校(原一职高)办理预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海阳一小、二小、三小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初中一年级

1.入学条件及提供材料入学对象为户籍(不含挂靠户籍)或房产在学校施教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具体入学条件和提供资料如下:

(1)户籍(不含挂靠户籍)在城区各学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对象,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城区内有住房房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如已经购房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核准的《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表》及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3)驻休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4)在城区举办企业的法人代表适龄子女,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5)在城区范围内经商人员(至2021年6月30日满一年)适龄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6)市内区县进城务工人员(至2021年6月30日满三个月)随迁适龄子女,提供企业务工合同、县人社局征缴中心出具的企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有2021年5、6月份征缴记录)、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7)市外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务工合同或证明、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8)2021年海阳一小、二小、三小不具备以上入学条件的毕业生,但有就读海阳中学、海阳二中意愿的,提供学校发放的《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蓝田镇、万安镇(除万安镇车田、轮车行政村和立新、上水南、流塘村民组辖区外)辖区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自愿原则,可选择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到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选择到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县教育局将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2.预报名安排

(1)符合以上1、2、3项入学条件的对象,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17、18、19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办理预报名登记,原则安排到预报名学校就学。

(2)符合以上4、5、6、7、8、9项入学条件的对象,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20-21日,到休宁徽匠学校(原一职高)办理预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海阳中学、海阳二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三、非起始年级转学要求

1.转学条件及提供资料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条件及提供资料参照起始年级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要求执行。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县城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2.预报名安排

(1)城区中小学施教区内户籍的就学对象需转入城区中小学就学的,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22-23日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预报名登记。

(2)城区有住房房产人员子女需转入城区中小学就学的,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22-23日到施教区学校办理预报名登记。     

(3)驻休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4)在城区办企业的法人代表和经商人员子女、市内外区县符合进城务工条件人员随迁子女需转入城区中小学就学的,监护人持相应资料,于7月22-23日到休宁徽匠学校(原一职高)办理预报名登记。所有转学预报名对象,县教育局将根据城区学校空余学位和预报名总体情况统筹安排。

四、报名须知

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应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入转学预报名登记,预报名只能登记一次,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县教育局将对预报名对象和监护人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子女入转学资格,属违法违纪的将提交公安等部门处理;发现有两次重复预报名登记的,户籍不在城区学校施教区范围的将取消入转学资格,户籍在学校施教区范围的将由县教育局直接安排就读学校。

预报名具体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温馨提示

今年预报名时间增加一个工作日,报名时间充裕,请各位家长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持材料报名即可,无需过早排队,只要符合进城就读条件对象均可报名。

咨询电话:0559-7512139  项老师

附:休宁县城区海阳中学、海阳二中、海阳一小、海阳二小学区划分线示意图

休宁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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