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屯溪区属小学最新学区划分!一年级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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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3年屯溪区属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现将招生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或当地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学区范围
(一)屯溪百鸟亭小学教育集团
1.百鸟亭小学: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东区域,书香云端及其以西,南至徽杭高速路。
2.江南实验小学:率水河以东、新安江以南、佩琅河以西阳湖镇管辖区域(含许家棚、三充村)。
3.百鸟亭小学柏山校区:高速路以南兖溪、紫阜村范围。
4.百鸟亭小学尤溪校区:汉沙、南溪南、尤溪、留村。
(二)屯溪现代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1.现代实验学校:横江以西,率水河以北,西海路以东,以及横江路、占川河、黄山学院北区围成区域。
2.龙山实验小学:占川河以西、西海路、率水路、宾虹大道以东所围成的黎阳镇管辖区域。
3.黎阳镇中心小学:黎阳镇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恒大滨江左岸、中梁江湾府。
4.奕棋镇中心小学:宾虹大道北端以西,凤霞村以西(不含凤霞村)以及奕棋镇管辖区域。奕棋镇徐村、奕棋村村民子女根据意愿也可至黎阳镇中心小学就读。
(三)屯溪五校联盟教育集团
1.柏树小学:北海路—仙人洞路—新园西路—利民路—新安路—徽山路—苹果山路围成的区域。
2.长干小学:新安路—利民路—新园西路—仙人洞南路—滨江中路围成区域。
3.荷花池小学:仙人洞路—北海路—阜上路—新园路围成区域。
4.大位小学:仙人洞路—新园路—天都大道—滨江路围成区域。
5.东城实验小学:天井坞—屯光转盘—天都大道—滨江东路所围成的以东区域。
学区范围可参考屯溪区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示意图(附件1),也可通过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附件2)“学区查询”功能查询小区对应学区。
三、学区认定及招生办法
(一)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学区认定
1.屯溪区(不含高新区,下同)户籍适龄儿童,屯溪户籍满一年,且户籍地址与父母(含学生本人)房产证地址一致的为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在学区内小学就读。屯溪户籍不满一年的,待固定生源安排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在学区内,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父母房产为名下在屯“唯一房产”的,原则上安排在房产所在学区内小学,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3.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以祖辈房产或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入学的,须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无其他住宅性质房产,出生申报时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户籍均与祖辈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出迁入,认定为房产所在学区内固定生源,安排在学区内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父母与祖辈共同共有房产满一年,且父母双方名下在屯溪区无其他房产的,待固定生源安排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在学区内,若学区内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适龄儿童户籍跟随父母以外亲友“挂户”、房产与其他亲友共有房产等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5.入学登记的房产应为住宅性质。提供住宅性质公寓房产入学的,需为父母双方在屯溪“唯一房产”方可认定学区。
6.屯溪棚改户自棚改协议签订之日起,其子女入学三年内原学区可保留。
(二)非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非屯溪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父母在屯溪区稳定居住、工作的证明材料,区教育局将根据父母在屯溪区房产或居住、工作及社保缴纳年限(或完税证明)等情况综合评定,依次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属外地户籍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回户籍地或父母工作地就读小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教育
1.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2.对烈士、军人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1)军人子女按照《安徽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1号)、《关于印发〈黄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拥办〔2022〕9号)要求执行,通过信息系统向军分区人武部政治工作部门提报,集中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退出现役1年内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复核;
(2)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要求执行;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号)要求执行;
(4)经屯溪区人才办申报认定的引进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人才优待政策执行,适龄儿童通过系统报名后,相关信息由屯溪区人才办统一认定汇总;
(5)其他优抚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群体报名由各相关部门统一汇总监护人身份证件、特殊类型人员证明材料、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材料,6月30日前报送屯溪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报名入学流程
一年级招生工作统一使用黄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预报名登记、审核、分配。
(一)网上预报名登记
1.网上预报名登记时间:2023年4月23日-27日
2.扫描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选择并登录黄山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报名系统报名,操作指南见系统登录界面。
3.预登记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各类信息并拍照上传以下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居住证明材料:父母、学生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屯溪区住宅性质房产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棚改拆迁协议等),或租房证明(如公租房、廉租房证明、租房合同等);
(3)其他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提供在屯溪区居住证(黄山市外户籍人员提供),并提供在屯溪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屯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完税证明等。
4.未能及时在2023年4月23日-27日进行预登记的,可于7月3日-5日进行补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二)报名信息审核、预分配
通过政务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校验,同时辅助线下复核。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就读学校信息。学区内固定生源可于7月2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其余非固定生源于8月20日起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注册入学
8月30日,各校张榜公布新生班级。适龄儿童携带儿童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到各学校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各校于9月30日前组织完成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并在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生信息。
五、其他事项
1.在报名过程中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和到校注册的,视全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安排就读学校。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于入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扫描屯溪区属小学招生二维码在线提出申请。
3.未尽事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9-2596229;监督电话:0559-259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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