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补偿,取消购房券︱黄山中心城区棚改新政策解读

焦点黄山 2018-02-05 09: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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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启动的棚改项目将实行新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于棚户区内住宅房的补偿,将原货币化安置政策中住宅房直接货币补偿的评估价1.1倍提高到1.3倍,取消购房券。

中心城区棚改政策解读

什么是棚户区?

答: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怎么补偿?

答:目前我国还未就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进行专门立法,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还是由土地管理法来规范的,依法属于集体土地征收的范畴,是征收其土地并对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的概念。在程序上,是按照集体土地报批和征收程序开展土地及其地上房屋征收。在补偿上,中心城区棚改房屋征收中,将集体土地上房屋参照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其价值远高出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将房屋作为地上附着物补偿价值。显然,此举是充分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并将其权益予以了较大化。

中心城区棚改工作是怎样开展的?

答:中心城区棚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征收告知、房屋调查和结果公示、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和论证、做出征收决定、协商选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公示,评估报告送达,组织签约等程序,依法赋予被征收户对房屋调查结果的知情权、对补偿方案的参与权、评估机构的选择权、征收决定的行政救济权和司法救济权,为棚改工作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了程序保障。在补偿上,评估机构按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同时政府还给予了购房奖励、按期签约面积奖励、按期签约和按期搬迁奖励,使被征收人的旧房能买到市场上的新房,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不仅保障了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且还放大了被征收户权益。

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好处?

货币化安置,是将被征收户补偿款以购房券或货币形式给予被征收户,由被征收人到政府房源信息平台上或市场购房的补偿方式。

以往,被征收户要等政府建好安置房以后才能入住,同时还面临着选择安置位置、户型、楼层等局限,而且选房也只能在图纸上选房。如今,实施货币化安置新政策后,首先被征收户不用长期在外租房过渡了,用购房券可以直接到购房信息平台买办有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商品房和安置房,或是领取补偿资金买购房信息平台以外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在房源选择上,被征收户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只能在政府提供的少有安置房图纸上选择确定好的户型安置,实施货币化安置后,被征收户可以在市场上现房房源进行选择,看现成的房型、看现成的质量、看现成的景观等等,并可根据家庭生活、求学和工作等方面需要,选择合适的地段进行购房。同时选择货币化安置还能享受到契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2018年启动的棚改地块适用补偿政策是什么?

答:2018年启动的棚改项目将实行新的货币化安置政策,对于棚户区内住宅房的补偿,将原货币化安置政策中住宅房直接货币补偿的评估价1.1倍提高到1.3倍,取消购房券。原货币化安置政策中的过渡费、搬迁费和附属物以及按时签约、搬迁奖励标准不变。

为什么要出台新政策,新政策有什么好处?

答:原货币化安置政策是在2016年年初全国房地产去库存的大背影下制定的,奖励向购房户倾斜。随着2016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生的巨大变化,原政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棚改工作。经过民意调查和反复论证,政府研究出台了新的货币化安置政策,该政策最核心的内容是将原有住宅房直接货币补偿中的评估价1.1倍提高到1.3倍,取消购房券。该政策的实施,使被征收户使用补偿资金会更加灵活,对于刚性需求被征收户,既可以到中心城区买房,也可到其它区县,甚至随亲属到全国各地去买房,也可根据市场情况持币等待,选择适当时机买房。而对于一些无刚性需求的被征收户,由于现行的货币补偿和原购房券同等价值,这部分被征收户则不必购房,可按自已的意愿灵活使用补偿资金。

2016-2017年棚改地块未签约户能否参照2018年棚改政策执行?

答:2016-2017年棚改地块未签约户只能按原已公布的细则和方案执行。但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为了鼓励老地块未签约户选择直接货币补偿,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和屯溪区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在棚改项目中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的奖补办法》。如被征收户申请享受奖补政策,并按其规定签约的,可在原方案规定评估价1.1倍的基础上再给予评估价20%奖励。最终领取的资金达到了评估价1.3倍,和2018年实行的新政策补偿标准一致。 

2016-2017年棚改地块未签约户申请选择奖补办法签约有什么条件?

答: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被征收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意选择本办法签订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协议书(直接货币补偿方式)的。

2.被征收人书面自愿承诺不再按原征收补偿方案申请领取任何购房奖励和补助。

2016-2017年棚改地块未签约户申请选择奖补办法签约有无具体期限?

答:有,如下:

1.对奖补办法公布时已过签约期或剩余签约期不足30天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自办法公布之日起30天内提出申请的,允许其选择本办法进行签约,逾期不再执行奖补办法,只能按已公布的补偿方案签约。

2. 对奖补办法公布时剩余签约期超过30天尚未签约的被征收人,自办法公布后,至签约期结束前提出申请的,允许其选择本办法进行签约,逾期不再执行奖补办法,只能按已公布的补偿方案签约。

如何办理选择奖补办法签约和资金拨付手续?

答:

1.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由被征收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意选择本办法,并签订放弃按原征收补偿方案申请领取任何购房奖励和补助的承诺书。

2.由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自愿达成一致,并签订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协议书(直接货币补偿方式)。

3.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并在征收实施部门领取已搬迁的证明。

4.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征收部门按奖励标准给予兑现。

2016-2017年棚改地块已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签约户是否再补款?

答:对于2018年1月9日奖补办法公布前已选择直接货币补偿方式签约且未购房的、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的个人产权被征收人,给予资金补助。即在其已签订的协议基础上,再给予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15%的补助。

2016-2017年棚改地块已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签约户申请补助有无具体期限?

答,有具体期限,自2018年1月15日至2月13日止,共30日,逾期不再执行奖补办法。

2016-2017年棚改地块已选择直接货币补偿签约户怎样办理补助款拨付手续?

答:

1.被征收人需携带补偿协议和本人其它相关材料,到区棚改办资金拨付组填写补助款拨付申请表。

2.被征收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承诺领取补助款后,今后不再申请领取任何购房奖励和补助。

3.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充协议。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征收部门按补助标准给予兑现。

(信息来源:黄山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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