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天都江苑7#、10#楼今日认筹 认筹规则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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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止2019年1月15日已在天都江苑营销中心预约登记,意向购买天都江苑7#、10#楼的客户可以参与本次认筹。认筹手续的办理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每个家庭只能认筹一次,领取一个认筹号。
2、认筹人已婚且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含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必须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登记认筹。认筹人未满十八周岁的,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必须为一次性付款。
3、认筹时的名字均须与最终签订的认购书、正式购房合同名字一致,选定房源后不得增、减、更换名字。
4、认筹需携带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付款的另需携带近一个月内开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夫妻双方的)、近半年银行账户流水(夫妻双方的)。资料不全者不予参与认筹。
5、委托他人代办认筹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按揭付款的另需携带近一个月内开具的银行征信报告(夫妻双方的)、近半年银行账户流水(夫妻双方的)。资料不全者不予参与认筹。
6、按揭客户需提供夫妻双方征信资料,若征信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参与认筹。一次性付款客户无需审核征信资料。
7、住宅认筹金人民币25万元,车位认筹金人民币5万元。开盘成功认购房源后,认筹金直接转为购房定金。如未能成功认购,选房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认筹金票据至销售中心办理退还,款项退入本人名下账户。
8、因场地有限,参与认筹的每户家庭仅限一人进入认筹现场。认筹金只接受储蓄卡刷卡。
9、本次认筹仅限于购买天都江苑7#、10#楼,开盘时未选到意向房源则认筹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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