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梅林单元这样发展!“控制性详规”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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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公众参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黄政办〔2019〕7号)、《黄山市城市控规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秘﹝2017﹞45号)及《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编制了《黄山市新城组团梅林单元(XM04)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该《规划》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30天(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二、公示方式:
1、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公示栏
2、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3、地块现场、镇政府公告栏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书面意见、电子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来信请寄: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203号
邮编:245000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59-2355478
电子邮箱:59115424@qq.com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6日
一、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DB34/T547—200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黄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各类专项规划。
二、规划范围
梅林单元位于新城组团新潭梅林片区的东部,西至梅林大道、东至红星美凯龙及凯悦酒店东侧一线、北至皖赣铁路、南至横江江畔,规划总面积约192.8公顷。
三、发展目标
将梅林单元建设为新城组团与中心城区过渡连接的重要区域,以商住为主的综合区域,为片区、新城组团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提供持续支撑与动力。
四、功能定位
新老城联动区域、横江畔商住高地。
五、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三轴、两带、两区”的总体结构。
三轴:齐云大道、梅林大道、轩辕大道(纬九路)三条单元延展轴线,是梅林单元主要延展、对外连接轴线;
两带:横江滨水景观带,是梅林单元重要的景观界面、生态界面,是横江景观的主要集中展示区域;霞塘河滨水景观带,是单元内部重要的水体景观廊道,并与横江滨水景观带互通构成滨水景观体系。
两区:梅林北商住综合区,位于齐云大道北侧区域,以旅馆、汽车销售、家具卖场等商服功能、居住功能(含安置)为主;梅林南商住综合,位于齐云大道南侧区域,以综合商业、居住(含安置)功能为主。
六、用地布局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所确定的用地布局结构和比例,结合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实矛盾和未来需要,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进一步细化各项用地分类,并根据建设情况、发展的需要和用地指标核算,适当优化部分用地性质、布局和规划控制指标。
居住用地(07)总用地面积91.4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08)总用地面积4.9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9)总用地面积43.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2)总用地面积33.57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3)总用地面积0.4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总用地面积17.61公顷。(详见下表)
七、道路系统
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整个路网系统大致呈方格网状。规划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33.47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7.49%。
(1)主干路:两横两纵主干路网,两横分别为齐云大道、纬九路;两纵分别为轩辕大道、梅林大道。
(2)次干路:分别为婺源路、阳山路、纬八路。道路红线宽度18-30米。
(3)支路: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商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红线宽度12-20米。
八、规划控制与引导
(1)控制指标分类
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分为强制性和引导性指标两大类。
强制性内容指必须严格遵守的内容,引导性内容指建议参照试行的内容。
(2)开发强度控制
从本单元整体控制要求出发,综合考虑各类用地区位、交通、价值等因素,以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指标控制进行开发强度控制,为中强度开发区。
其中商业用地整体容积率≤2.5,建筑高度一般≤50米;居住用地整体容积率≤1.8,建筑高度一般≤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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