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1宗商住用地和1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面积共计143.5亩

焦点黄山 2019-11-07 17: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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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1宗商住用地和1宗住宅用地挂牌,出让面积共计143.5亩。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5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基础设施:按现状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进出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地块内若有地下管道、线缆等,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并承担费用。

歙(2019)42号地块出让界址图

歙(2019)46号地块出让界址图

二、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1歙(2019)42号、歙(2019)46号土地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含1亿元)的公司法人,且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含暂定资质 ),竞买人需引进上市商业公司负责地块集中商业(高端家居生活广场)的整体运营管理,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向县投资促进局提供与该上市商业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县投资促进局根据我县产业政策和布局就合作协议签订的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并向竞买人出具审定文件,在土地竞买申请报名时一并提交该审定文件。

2、歙国土〔2018〕41号C地块竞买人须具有投资建设连锁高端民宿的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的先进经验,拥有自己的管理模式和民宿品牌,在国内至少投资运营同一品牌民宿两处以上。在申请竞买时须提供县投资促进局对竞买人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材料。

3、所有挂牌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股东,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处理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

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

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缴纳及违约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记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19年11月7日8时至2019年12月4日11时前,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hsweb/Default.aspx)办理用户登记(咨询电话:0559-6527291),竞买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并下载《出让文件》,携带报名地块出让文件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业务受理大厅进行报名审查。

提出竞买申请者,须持下列资料办理竞买手续:1、竞买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等);3、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4、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8、歙国土〔2018〕41号C地块歙(2019)42、46号地块须提供县投资促进局出具的审定文件(原件);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9年12月4日11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2019年12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定于2019年12月6日9时。

挂牌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6日;

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其中2019年12月6日报价时间为8时至9时);

七、注意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5、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6、歙(2019)42号、歙(2019)46号两地块按搭配方式出让,土地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两地块竞买要求并同时申请竞买该两地块。

竞得人须在歙(2019)42号地块东侧配建一条9m宽南北向开放性小区道路贯通富新路及北侧区间路;在歙(2019)46号地块A-01、A-02区块中间按图示要求配建一条12m宽南北向开放性小区道路贯通七川村及富新路,建成后均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富新路从行知大道至上跨铁路引桥段长约350米(以具体道路方案为准)的路基土石方由土地竞得人负责实施,按要求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

竞得人须在歙(2019)42号地块A-01区块临行知大道建设一座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3.2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建筑(业态为高端家居生活广场),需自持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商业部分须与住宅部分同步建设施工。

7歙国土〔2018〕41号地块分为A、B、C三地块,实施出让地块为C地块,A、B地块由C地块的竞得人与古城保护事务中心协商签订使用协议,并按要求实施保护利用。A地块需保留现状天主教堂(含南侧院落空间及古树)、神甫楼、西侧门厅、古井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其他历史建(构)筑物,不得进行任何新建、扩建活动。B地块根据县文旅体局及规划相关要求将叶家大屋前堂(通进深20.85米,通面阔12.30米)在C地块东北角迁移保护。

相关建设活动须严格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要求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地块保护利用方案需报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文旅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防等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

歙国土〔2018〕41号C地块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其进行开发建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设计单位付清项目规划设计费用。该地块房地产均不得分割转让。

8歙(2019)41、55号地块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6537675;

网址: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67/0/page_1.html、http://www.landchina.com

2、报名受理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胡女士  0559-6527291

网址(报名申请及出让文件下载):http://ggzy.huangshan.gov.cn/hsweb/Default.aspx

3、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和帐号分别为: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18270374548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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